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近年来,秦腔、陕北民歌、商洛花鼓等陕西非遗通过直播、短视频屡屡“出圈”。截至今年5月,抖音平台上1126万条陕西非遗短视频收获用户点赞12亿次,超57万场的陕西非遗直播共创造了3185万小时的用户观看记录。